11月27日,最高法發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則案例提到,16歲女生因未考上985大學,遭到父親家暴,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據11月27日《北京日報》)

根據典型案例的披露,申請人吳某某(女)16歲,在父母離婚後隨其父親吳某生活,於2022年第一次高考中考取了一所非985高校。吳某安排吳某某復讀,要求必須考取985高校,並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吳某某知識。开學後,吳某一直不讓吳某某到學校上課。2022年下半年,吳某某奶奶發現吳某將吳某某頭發剪亂,不讓其喫飽飯,冬天讓其洗冷水澡,不能與外界交流(包括奶奶),並威脅其不聽話就不給戶口簿、不協助高考報名。因反復溝通無果,吳某某的奶奶向當地婦聯尋求幫助。婦聯聯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區、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趕赴現場調查取證。吳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基本案情介紹(圖源:報道截圖)

此案令人心驚,就是吳某的言行顯得不可思議。網友說,孩子才16歲,就能考大學,這已經很不錯了,沒想到作爲父親的吳某還不滿足,要求必須考取985高校,安排孩子復讀也就罷了,又不讓孩子到學校上課,自己居家教授孩子知識不說,還有種種限制孩子自由的行爲。如此做法哪是在幫助孩子成長,簡直是在害孩子,摧殘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會毀了孩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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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收到申請後六小時內便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但此事仍不免令人擔心,從案情可以看到,吳某某的處境與其父親吳某“望女成鳳”心切有關,吳某的種種乖張行爲,皆是爲了要求孩子能考上985高校。吳某的愿望是好的,但由愿望生出的行爲已超出常理,對孩子的種種言行已涉嫌違法。法院雖然發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但解鈴還須系鈴人,如果吳某不能正確看待孩子的學習與成長,難保不會再有過激言行。

有一種父母就是這樣的,爲了讓孩子活成大人想要的模樣,絲毫不懂得尊重孩子,陷在孩子成龍成鳳的思維裏不能走出,一意孤行,以愛的名義對孩子進行傷害。如果所作所爲走向了主觀愿望的反面,並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再好的愿望就成了一塊難以實現的心病,甚至變爲給自己給他人帶來痛苦的心魔。

此案的警示意義(圖源:報道截圖)

法院認爲,本案中,父親雖系出於讓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績的良好本意,但其採取的凍餓、斷絕與外界交流等方式損害了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違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長規律,禁止孩子出門上學更是損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權,名爲“愛”實爲“害”,必須在法律上對該行爲作出否定性評價。因此裁定,禁止吳某對吳某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吳某限制吳某某人身自由;禁止吳某剝奪吳某某受教育的權利。

法院的禁令要得到有效執行,還在於吳某要能放下對孩子控制的執念,放下孩子必須考上985高校的執念。既要對吳某進行普法教育,讓他認識到精神暴力也屬於家庭暴力,屬於違法行爲,必須“依法帶娃”,同時,也要讓吳某認識到,要尊重教育規律,尊重孩子的人格尊嚴,不要“拔苗助長”,別以愛的名義施加傷害。

常說,孩子的問題出在大人身上,以吳某某的遭遇來看,以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孩子施加保護是應有之義,還要從根源上找問題,吳某“望女成鳳”心切的心病也該治治。只有吳某回到教育孩子的正道上來,孩子的成長才不會脫軌。



標題:16歲女生未考上985大學遭父親家暴,保護好女生還要治治父親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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