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7月5日,據台媒報道,除了慘丟代言,炎亞綸因偷拍未成年人性愛片已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3日搜索炎亞綸住處、工作室等3處並約談他到案,檢察官審訊後諭令炎亞綸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律師廖芳萱指出,若耀樂指控屬實,炎亞綸性侵涉犯可判3到10年的強制性交罪,且被害人未成年,依法可加重其刑1/2,最重可判15年;至於拍攝、外流未成年人性影像已涉《兒少性剝削條例》的拍攝、散布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兩罪最重均判7年,若行爲在2017年11月29日前,拍攝部分依舊法最重判5年;外流最重判3年。

另外,偷拍行爲構成《刑法》竊錄罪,處3年以下徒刑;恐嚇部分最重判1年,這2罪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可再加重其刑1/2。律師指出,以上5罪若都成立,最重可達有期徒刑上限30年。



標題:律師稱炎亞綸最高可處3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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