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電視劇《一路朝陽》更新至第7集。在最新的劇情內容當中,小範甩掉了田蓉,小丁甩掉了李慕嘉。一集劇情,可謂是出現了兩個“渣男”,估計正在追劇的觀衆們已經出離憤怒了。在承認這兩個男性角色在個人道德品行上有問題的同時,我想聊一點其它的。

當然,大前提是,這兩位男主,需要被譴責。在這個前提之外,我聊一點別的,純屬個人看法,不正確的地方,愿意接受觀衆尤其是女性觀衆們的批評指正。

先說甩掉田蓉的小範。小範,這個範律師,在《一路朝陽》當中,屬於典型的醜角,雖然是頂級律所的律師,但個人操行不好,尤其是喜歡拉攏別人、低三下四等等。這是一種典型的奴才樣子。這種人,確實需要警惕。

而這個小範,在和田蓉的戀愛過程當中,也並未付出真心。他確實把田蓉當作了不用付費的保姆。面對田蓉的真心付出,小範是選擇性無視的。顯然,在這個範律師的眼中,田蓉就是活該這個樣子的,他是瞧不起田蓉的。而他一直不與田蓉分手,實在是因爲,田蓉還有一丁點的利用價值——洗衣服、做飯和劇作當中並未展示的成年人的那些事情。

但是,範律師這個人,還沒有道德敗壞到最爛的地步。爲什么呢?因爲他沒有渣男到“騎驢找馬”的程度。他尚且知道,要和田蓉先分手,然後才能去找新的女朋友。這種做法,可能也不宜稱之爲他還有道德底线,而應該稱之爲,他是“人間清醒”的,知道如何規避風險。先分手,再找新的,規避掉了很多潛在的風險,尤其是道德譴責上的風險。這是精致的利己主義的人間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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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聊小丁,李慕嘉的男朋友。這個小丁在炒股失敗之後,選擇和李慕嘉分手。當然,倆人在短暫分手之後,都是痛苦的。小丁這邊,是有真心付出的。只是,此刻,他已經沒錢买房子了。雖然李慕嘉並未因此怎么着,但小丁已經承受不住了,他提出分手。次日,坐在李慕嘉公司大樓門前,他再次堅定了自己要分手的信心。

實際上,這場分手,從李慕嘉躍入頂級律所,便已經注定了。小丁,是相對平庸的打工人。而李慕嘉,則是有着世俗意義上更爲廣闊的舞台。可以說,在這個頂級律所工作的人,都是人中龍鳳。《一路朝陽》當中已經介紹說,吳律師住着的房子,在2008年便已經價值上千萬元了。李慕嘉的未來,顯然便是吳律師。

這其實才是小丁選擇“人間清醒”,與李慕嘉分手的真正原因。這個普通的打工人,已經意識到自己和李慕嘉之間的鴻溝。這個鴻溝,應該是經濟收入爲前提條件的,同時,也是在經濟基礎之上的一些上層建築了。人間清醒的小丁清楚,自己即便是和李慕嘉結婚,未來,也可能是離婚的局面。

在這段戀情當中,我們當然沒有理由譴責爲生活、爲工作努力拼搏的吳律師和李慕嘉。但是,在《一路朝陽》的暗线劇情當中,吳律師常年不着家,她的老公背着她去偷腥了。這件事情,當然應該譴責這個男性。這是沒有可以商量的余地的。我們不能把女性常見不着家當作理由。但是,小丁這個“人間清醒”,一定會思考這件事情——他能否面對妻子常年加班,不在家中?

他最終思考的結果,是選擇分手。他無法面對妻子的收入遠遠超過自己,無法面對妻子會因爲工作的原因,常年不在家中。在小丁那裏,他認爲,自己已經在收入階層上,和李慕嘉不是一個層面上的了。這個時候分手,反倒是會非常體面。反之,可能會以更加的不體面收場。

我們假設,小丁和李慕嘉二人,堅持愛情,不分手,共同面對虧掉首付,沒錢买房的問題。這么大一個精神包袱,李慕嘉在婚後,不會屢次譴責小丁嗎?而倆人一旦進入婚姻狀態,李慕嘉忙碌於工作,無暇照顧家庭的時候,小丁能夠承受嗎?心理的,和生理的,都需要考慮,雖然咱們的電視劇作品當中,不善於呈現生理方面的內容。

因此,在《一路朝陽》當中,小範選擇分手,是因爲自我感覺良好,與田蓉出現了巨大差距。而小丁選擇分手,則是妄自菲薄,自我感覺不好,也覺得,和李慕嘉出現了鴻溝。很多時候,愛情可以逾越鴻溝,但“人間清醒”的那批人,是不愿意這么逾越的。(文/馬慶雲)



標題:《一路朝陽》一集倆“渣男”,但小丁和小範,卻又是人間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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