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一年多,中國恆大最終沒能再一次延期清盤聆訊,清盤結局已定。

今日(1月29日)早間,中國恆大开盤後,盤中大跌超20%,不久,中國恆大、恆大物業、恆大汽車三家恆大系公司集體停牌。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公示的信息,本次清盤呈請聆訊分爲法庭聆訊和內庭聆訊兩個部分,前者性質爲公司清盤呈請,後者爲規管命令。

當日晚些時候,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公布,在呈請人佳盛環球(Top Shine Global Limited)於2022年6月提交的清盤呈請第6次聆訊上,對中國恆大頒布清盤令。同時,亦公布了頒布清盤令的理由。

根據本次判決書,中國恆大已嚴重資不抵債,無力償還債務,這是不爭的事實。雖然恆大曾提出過重組計劃,但後因銷售不及預期、恆大地產(中國恆大的主要附屬公司)被立案調查等因素而無法進一步推進重組。同時,還有45%的C類債權人反對相關重組方案。

2023年上半年,恆大實現收入1281.8億元,毛利98億元,期內經營性虧損173.8億元,非經營性虧損(包括訴訟、土地被收回、股權處置及資產評估減值等其他虧損)150.3億元,所得稅开支68.4億元,淨虧損合計392.5億元。恆大總負債23882億元,剔除預收房款後的負債爲17842億元,總資產爲17439億元。

同時,在上一次申請聆訊延期後,中國恆大沒有按照法院要求提供任何進一步的修訂提案,沒有提供法院指定的披露信息,也沒有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提交任何確認文件,以向法院和各方更新重組工作以及任何進一步修訂的重組建議。

直到1月25日下午,恆大方面才向法院提交延期申請,要求進一步延期3個月,但對於延遲和未能提供所謂的“新重組計劃”,沒有給出任何解釋。

廣州恆大中心 每經記者 黃婉銀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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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法院有任何正當理由批准進一步延期審理呈請,該呈請已進行延期19個月。該公司沒有證明法院推遲呈請有任何有用的目的,如沒有重組建議,更不用說得到必要多數債權人支持的可行建議了。

相反,在我看來,如果法院對該公司進行清盤,債權人利益將得到更好的保護,以便獨立清盤人可以控制該公司,保護和保存公司的資產,並在他們認爲適當的情況下審查和制定重組方案。

公司被法院清盤後提出並實施安排方案的情況並不鮮見。事實上,就該公司而言,這樣做還有一個額外的好處,就是讓公司脫離許家印的控制,而這一直是阻礙公司發行新債務工具或新股的監管障礙之一。”

負責審理此案的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靜芬在判決書中如是表示。

1月2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走訪位於廣州的恆大總部看到,這棟名爲恆大中心的大樓仍被嚴格管控,偶有零星的恆大員工進出,稍顯冷清。

記者多方採訪了解到,中國恆大進入清盤呈請後,境外債權人需等待清盤後的資產分配,股東的股票回報大多爲零或極低。而由於中國恆大只是恆大集團的境外上市主體之一,對境內恆大集團的保交付項目影響有限。

記者獲悉,在1月29日的清盤聆訊中,一家由境外債權人組成的公司也准備加入清盤呈請。

“能讓境外債權人分配的資產應該不多”

2022年6月,清盤呈請人佳盛環球以債權人身份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對中國恆大的清盤呈請。涉及財務義務金額爲8.625億港元,呈請人由連浩民代表。

彼時,中國恆大表示,將極力反對該呈請。公司一直在積極與債權人溝通,推進境外債務重組工作。

從2022年6月至今,中國恆大清盤呈請聆訊已經延期過7次。

根據香港有關規定,法庭通常會在以下情況頒布清盤令,如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法庭認爲清盤乃屬公正及公平等等。在考慮上述理由時,法庭通常會了解公司實際狀況,包括是否沒有還債能力及是否仍有解決爭議的方案。

在被呈請清盤期間,中國恆大曾發起過債務重組,但最終因恆大銷售不及預期、恆大地產(中國恆大的主要附屬公司)被立案調查等因素而無法重組。

根據香港有關條例,一間公司可申請自動清盤,或被法院強制清盤,公司任何一位債權人、股東或公司本身,均可提出將公司清盤的呈請。呈請人通常會聘請律師擬備和提出清盤呈請的程序。

法院一旦信納已符合香港《公司清盤條例》第177(1)條所載其中一項要求(包括公司無力償還債務),便可對該公司發出清盤令。法院會考慮債權人的意愿以及公平公正原則。在強制清盤期間,所有針對公司的訴訟程序及債權人的行動都會自動中止,除非法院批准此類程序开始或繼續。

此外,董事的權力將被暫停,而受法院監督的清盤人將負責收回及變現公司資產、調查公司事務、裁定債權人的申索,以及從清盤產業中分配給債權人。一旦公司完成清盤,清盤人將向法院申請免除清盤人的責任及解散公司。

匯生國際資本有限公司總裁黃立衝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恆大被清盤是時間早晚的事情,要阻止被清盤,只能是“白武士”站出來提出一個可行的債務重組方案,但遲遲沒實現。如果中國恆大正式清盤,境外債權人就只能等待清盤後的資產分配了,股東也基本會全部清零。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恆大能讓境外債權人分配的資產應該不多。

一般而言,在香港清盤的公司債項償付的優先次序是:員工工資等權益支出、有資產擔保的有擔保債權人、清盤的开支(包括清盤人的薪酬)、無擔保債權人等。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復》顯示,商品房消費者以居住爲目的購买房屋並已支付全部價款,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優先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境內仍有巨額債務問題待解

在一間公司清盤的情況下,股東往往損失最大,他們的股票回報大多爲零或極低。此外,股東可能面臨需要退還清盤程序开始前一年內從公司收取的股本支付、公司已資不抵債時所派發的非法股利,以及通過進行遜值交易或欺詐性財產轉讓所得的任何其他利益或財產的回補風險。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則一經提出清盤申請,其後任何轉讓公司股份或改變公司成員地位的行爲均屬無效。

據中國恆大2023年中期業績報告,其主要股東仍然爲許家印、丁玉梅。

去年9月28日,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此前,許家印與丁玉梅被曝已“技術性離婚”,而後記者證實到丁玉梅已持有加拿大護照。

近兩年,恆大方面在境內的保交付項目推進進度顯著,不少樓盤已陸續交付。

2022年,恆大集團實現交樓超30萬套。2023年,恆大集團海南公司完成4個項目、約2877戶交付;恆大廣東公司共交付項目37個、約30303戶;恆大華東公司累積交樓約21000套。

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登基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中國恆大被香港法院頒布清盤令對於恆大境內樓盤會有不利影響,但影響有限。因恆大境內樓盤基本是由相對獨立的項目公司持有,即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即便可能涉及集團公司的股權問題,但多層股權穿透概率不高。

同時,還有相應的保交樓政策、涉及衆多普通購房者的公共利益等多重因素,對恆大境內的樓盤、普通購房者影響較小。

但恆大在境內仍有諸多債務問題待解。

截至2023年11月末,恆大地產標的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未決訴訟案件數量共計2053件,標的金額總額累計約4900.69億元。截至2023年11月末,恆大地產涉及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累計約3163.91億元。

此外,截至2023年11月末,恆大地產逾期商票累計約2055.37億元;通過股權轉讓、土地及在建工程轉讓、信托、代持等方式,已完成過戶的房地產項目共計80個。

每日經濟新聞



標題:總負債23882億!中國恆大正式被頒布清盤令,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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