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2月16日,薛之謙轉發央視新聞一則消息,再次回應“盜攝”爭議:“文字乃兇器,可傳善可滋惡。流量是幹爹,可換銀可報應。”

此前,央視新聞發布一則關於“盜攝”的消息,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我國法律上沒有盜攝這個說法,這應當是侵害著作權的一種通俗的叫法。一個照片或小片段,用於自己欣賞、個人研究、課堂教學,爲了評價或評論某個已發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範圍,不構成著作權法中所說的侵害版權的行爲。”

此前,薛之謙發文回應“盜攝”爭議:“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賽臉;習慣示衆,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昨日,薛之謙發布了《飛馳人生2》影評,配圖用了幾張攝屏圖,網友指出此舉是錯誤行爲後,引發爭議。



標題:薛之謙再次回應“盜攝”爭議:文字乃兇器,可傳善可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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