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4月2日,據台媒報道,S媽黃春梅現身台北地檢署,以證人身份釐清原委大S與汪小菲離婚案的一些細節。當被記者詢問是否是爲大S及汪小菲的事來這邊作證,S媽面容憔悴沒有說話。記者再問,“你有沒有什么話要說?”她想了一會兒回答“到時候再說吧”。

40分鐘出庭結束後,記者詢問是否有調解成功、有新的進展嗎? S媽說“沒有”“最好平安”,被問及是否會替女兒覺得很委屈? S媽回頭說“當然吶!”

據悉,與汪小菲達成離婚協議後,大S曾指控汪小菲請司機將家中4件高價值畫作藝術品移到S酒店,涉犯《刑法》損害債權罪,台北地檢署雖然處分不起訴,但大S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檢察官爲了釐清原委,今日以證人身分約談S媽黃春梅到庭說明。



標題:S媽現身台北地檢署 爲大S汪小菲離婚案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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