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張姓男子去年1月間被控在嘉義縣東石鄉酒駕撞死機車女騎士,成為嘉義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地院今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30426

  • 嘉院首件國民法官案 男酒駕撞死女騎士判3年6月
    2024/04/26 15:42
  • 2024/04/24 16:57
  • 2024/04/24 14:53


標題:嘉院首件國民法官案 男酒駕撞死女騎士判3年6月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102245.html

轉載僅爲傳播優質文章,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