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不滿一審判決上訴开庭,庭審因爲涉及未成年和個人隱私,不开庭審理,擇期宣判。

一個曾經的頂流,最終因爲違法犯罪而毀掉自己的人生,這個慘重的教訓值得很多男明星學習,明星和普通人一樣,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而且貴爲明星本身就被很多人追捧,如果無法自控、自尊自愛,很容易倒掉。

去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不服一審判決,所以才上訴。

吳亦凡方面可能針對刑期進行上訴,畢竟他現在已經32歲,如果坐滿13年的牢,他已經45歲,什么都毀掉了,服刑完,吳亦凡還會被驅逐出境,因爲他是加拿大人,無法還能繼續在內地撈金,更不可能復出,到四五十歲,人生已經過半,所以他的一生會由兩部分構成,一半是輝煌,一半是落寞和自省。

涉及強奸、聚衆淫亂罪,吳亦凡的定罪讓人並不驚訝。如果沒有實錘證據,法院也不可能定罪。

吳亦凡的垮掉是實實在在的,也是徹徹底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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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宣判刑期後,稅務方面也被調查,根據大數據顯示,吳亦凡在2019年到2020年期間,大量經營信息、資金往來涉及多家境內外關聯企業,案情較爲復雜,北京市稅務部門會同相關稅務機關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調查。

吳亦凡方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

不僅人髒還偷稅,這也是沒誰了。吳亦凡的倒掉,真的不值得同情,值得讓更多明星自省。

吳亦凡作爲曾經的頂流明星,倒掉也是牽扯很多商務糾紛。不止一家和吳亦凡產生經濟糾紛,涉及的有華帝股份、嘉士伯啤酒、韓束上海關聯公司等紛紛起訴吳亦凡經紀公司或相關公司,因爲他的倒掉,引發地震波,很多代言被迫下架或整改,有些代言沒有期滿,所以他屬於違約方,自然會被代言品牌方起訴,追討違約金或代言費用。

今年四月,吳亦凡的表哥吳林新增兩條終本案件信息,未執行金額高達7974.4萬元,執行法院爲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吳亦凡其表哥已經沒有可執行財產,截止去年4月份,吳林關聯的4起終本案件,未履行金額共計約1.5億元。

吳亦凡關聯的4家企業,已經有三家在2020年注銷,僅剩下他和表哥共同持股的廈門億和雲起文化傳媒合夥企業。

吳亦凡的倒塌是一個明星從巔峰跌落的過程,他不僅名聲被毀掉,事業更是跌落谷底,而且他還要償還很多債務,包括代言費用以及違約金,還有演出片酬等,他和楊紫主演的《青簪行》還沒有播出就出事,所以他得爲自己的犯罪行爲买單,他還得償還6億的稅款。

明星的確很誘人,但一旦失足,真的沒有人救得了他。曾經身邊簇擁的人很多,一旦跌落神壇,根本無人問津,做人不能太得意忘形,更不能違法亂紀,還得有底线和原則。

有些人站得有多高,就跌得有多慘。吳亦凡從練習生出道,經歷了資本的力捧,到後來的跌落神壇,他對不起自己的父母,更對不起追捧他的粉絲。



標題:吳亦凡的轟然倒塌,值得很多明星反省,有多輝煌就有多慘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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