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專稿(林真心/文)前陣子,《護心》的某位編劇和原著作者“吵”了起來。

號稱貢獻了“高光”前15集劇本的編劇劉寶琛及其好友,和以原著作者九鷺非香爲核心的編劇團們接連开麥,把劇集討論度推向峰值。

編劇大战給《護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熱度,同時也牽扯出了IP改編的種種糾葛。

是小編劇冒領功勞?還是原著作者不讓改編編劇“上桌”?原著作者參與IP改編,究竟是福是禍?

作者型編劇

原著作者當編劇,不是什么新鮮事了。

這種跨界,有時是制片方促成的。

正午陽光的《开端》,包括《御賜小仵作》《陽光之下》等項目均是如此。這些IP的原著作者並非編劇出身,但都在制片方的支持下成爲了聯合編劇。

畢竟,在制片方看來,有作者的加入會更貼合原著,也可以作爲一大宣傳點。

不同於墨寶非寶、顧漫等可以獨當一面做編劇,親自操刀《歸路》《你是我的榮耀》的改編。有些原著作者跨界當編劇,需要“配”上專業編劇團隊。

“對制片方來說,培養原著作者也不難,就是要配專業編劇,這是一個‘把你的專業統一成我的專業’的過程。”制片人阿梨說道。

不過,在編劇Ashes看來,陪着小說作者跨界當編劇,並沒有制片人說得那么輕松。

“把作者薅過來當編劇,你還得花精力去調教他們,讓他來適應你的需求,成本非常高。也只有非常看重的項目會費這種功夫吧,就我認識的圈子裏面,並沒有這種傾向。”Ashes說道。

也有部分作者,不惜“自降身價”也要當編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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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小說作者戚戚的話來說,大部分原著作者是“親媽”一樣的存在,對自己的作品多少帶點“母愛濾鏡”。

當大公司找到這部分“愛子心切”的作者購买版權時,他們很可能就會提出要承擔責編,或者總編劇、編審、責任制片的工作。

通常情況下,原著作者兼任這些職位的工資,是和IP版權收益捆綁在一起的。

制片人阿梨透露,如果是IP版權+作者工資打包出售,IP的價格就會被壓下來。“一個打包價40萬的IP,可能原本單买IP版權就得出40萬。”

可即便版權價格被壓,很多人也堅持要參與到IP的影視化“成長”過程中。

編劇小葉曾操刀過爆款項目,算是經驗豐富的專業編劇。她告訴搜狐娛樂,自己在和原著作者溝通時,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我原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是怎樣怎樣的”

“原著作者有一種天然高位感,他們會不自覺的用審判的態度來看待編劇的改編,相當於把自己放在一個更高的責編位置上。”小葉總結道。

硬幣的正反面

就像一枚硬幣的正反面,原著作者參與IP改編的利弊,也總是同時存在着。

有些題材的改編必須有原著作者參與,比如涉及到律師、法醫等某些特定職業,以及其他小衆圈層愛好的小說。

“網友看職場劇最喜歡吐槽‘編劇是不是沒上過班’,確實,有的編劇一天班也沒上過。他們對於坐班的職場生活一竅不通,就需要知道內情的原著作者來參與。”制片人阿梨科普道。

另一種情況是,制片方希望通過加入原著作者的方式,盡可能“還原”小說。

“如果擔心編劇對風格和台詞的把握不到位,我們就會找原著作者來。有小說作者的參與,更能體現原本的精髓氣質。”阿梨告訴搜狐娛樂。

而對於編劇來說,有了原著作者的加入,就意味着能更直觀地去挖掘故事的內核。“就像了解一個人的原生家庭一樣,編劇可以和原著作者去探究一些事情。”小葉透露道。

但,原著作者和編劇工種不同、立場不同,參與到IP的影視化中,也抱有完全不同的心態。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之間天然存在着“矛盾”。

“小說作者直接告訴我,一個字都不許改,我當時就懵了。”編劇Ashes接觸過一個言情小說的IP改編工作。由於原著作者有一定的知名度,在項目起步的時候,制片人也想參考作者的意見,結果得到了該作者“一個字都不許改”的回復。

此後,項目一度陷入停滯。

無奈之下,Ashes退出了這次改編工作。“畢竟這個作者江湖地位擺在那,拗不過,根本拗不過。”

一字不改的小說,可能拍成電視劇嗎?

要知道,小說和影視劇劇本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文本。前者面向讀者,敘事自由,後者則要考慮到預算成本、導演和演員發揮的空間,還需要讓劇組的各個工種都能夠理解。

“完全按照原著作者寫的來拍,根本執行不下去。”制片人阿梨告訴搜狐娛樂,如果原著作者不懂編劇的工作,很容易出現大問題。“超預算、看不懂、分場不合理、節奏拖沓,這些原著作者把握不好的部分,就需要專業編劇的幫助,靠責編去溝通。

後IP潮時代

歸根結底,編劇和原著作者的矛盾是前些年轟轟烈烈的IP潮帶來的。

2014年开始,IP就成爲了影視產業最火爆的主題之一。《琅琊榜》《花千骨》《甄嬛傳》等大IP的熱播,更是助長了圈內囤積、瓜分網文IP的熱情。

版權战打得火熱的那幾年,影視劇版權身價暴漲了30倍,頭部網文IP的版權普遍價格在5000萬元,不出名的網文作者或者IP也能叫價到二三百萬元。

到如今,IP潮雖然已逐年降溫,但在業內仍留有“余震”。

“我沒有站任何一方的隊,但我心裏是有點同情《護心》這位年輕編劇的。編劇是核心主創,身爲編劇,難免有能被大家認可的這種期待。把一部分編劇的名字放在片尾的操作,就隱隱透露出‘不讓上桌’的意思。”編劇小葉告訴搜狐娛樂。

但在制片人看來,這只是IP潮亂象帶來的一個變化而已。

阿梨告訴搜狐娛樂,編劇進入改編項目,而後因爲種種原因退出項目,就是“家常便飯”,幾乎每個IP項目都會有。部分不靠譜的編劇,會“動些手腳”。

在她還是新人制片的時候,並不會考慮得那么多。“哪個編劇的名字排在第一”、“誰的名字出現在片尾”,比起片子質量來說,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後來她遇到了這樣一位編劇,徹底改變了她的想法。

我們暫且稱之爲編劇A。A進入項目之後,負責的是故事大綱、人物小傳這些零碎的工作,但即便是最基本的工作,A幹得也並不順利。很快阿梨發現A無法勝任改編工作,只好早早換人,重新籤約編劇。

劇集播出後,阿梨按影視劇劇本的正常署名流程,給了最早進入項目的A靠前的編劇排名。

誰能想到,A就拿着劇集片頭的那張截圖,到處宣揚自己是該劇的首席編劇,“騙”了好幾個項目的制片方。

被不靠譜編劇“擺”了一道後,阿梨格外注意這方面的問題。“從此之後,我和編劇籤合同都會特別標明一句話:署名根據乙方寫的內容總量進行排位。有些實在署不上名的,可能也會放在片尾。”

“原始文件裏面到底有哪句話是正片用過的,一個個數出來。算出這些內容在全集中的百分比,這就是使用率。如果哪位編劇寫的內容能佔到75%,就有申辯的權利。”阿梨告訴搜狐娛樂,要搞清楚某個項目中每一位編劇的貢獻值並不難,只需要看原始文件。

防着改編編劇的同時,制片人也在思考如何讓原著作者“放手”。

小說作者戚戚在深入了解IP影視化過程中編劇和作者可能要面臨的尷尬局面之後,果斷放棄了當編劇這個想法。

“我覺得我有我的局限性。作爲原著作者,可能無法剝離掉‘自信感’,傷害到別人。因爲其實作品的解釋權並不歸屬於作者。從這個小說作品誕生的那一刻,就和作者切割了,解釋權在觀衆。”戚戚覺得,無法做到“切割”,是很多作者一开始都會陷入的誤區。

“當然,也可能出現小說被改編得面目全非的情況,那樣我也會很受傷。歸根結底,我希望這個作品被客觀地呈現。”戚戚補充道。

非專業出身的原著作者不再執着於當編劇,或許也是行業回歸理性的一項徵兆。

“原創劇本更幹淨。就算我前前後後找8個編劇,也都找的是我自己的人,沒有那么多版權糾紛。”阿梨意味深長道。

文中受訪者均爲化名



標題:《護心》原著作者與編劇的“罵战”,牽扯出影視圈的署名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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