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ET today新聞雲”29日報道稱,在電視劇《海豚灣戀人》中飾演男主角童年角色的王欣逸,2016年7月在台灣地區桃園市蘆竹區用西瓜刀、球棒等造成曲姓少年重傷,後者後來不治身亡。王欣逸被判刑17年,但被判刑後從未到案,因而被通緝,台灣地區高檢署在網站上公布他的通緝照片。

報道稱,台灣高檢署官網可查到王欣逸的“通緝正面照片”以及通緝資料,顯示他是在2021年8月25日被通緝,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 報道介紹稱,判決表明,2016年,王欣逸的朋友與他人有毒品糾紛,雙方人馬持刀鬥毆,王欣逸手持西瓜刀將一名14歲曲姓少年砍成重傷,該少年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後不治身亡。

報道提到,王欣逸一審被判刑15年。案件上訴二審後,王欣逸棄保潛逃,二審期間從未到案,因而被通緝。王欣逸二審被判刑17年,全案再上訴後,台灣最高法院先將他判刑17年定罪。 報道稱,今年28歲的王欣逸20年前曾參與知名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的拍攝,因飾演《海豚灣戀人》中男主角童年一角而出名,13歲入圍金鐘獎,戲約、廣告邀約不斷。



標題:《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通緝照曝光,殺人被判17年畏罪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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