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針對「剴剴」案,上萬民眾附議凌虐故意殺害兒童者,應處死刑,且不得假釋等。法務部今晚表示,妥適研議修法,於修法前,從嚴追訴此類犯罪,且嚴審假釋。

法務部今晚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凌虐兒童的刑責修法方向,提出兩項重點說明,首先,法務部向來主張對於虐童犯行應予嚴懲重罰,第二,對於各界相關建議,將廣納意見審慎研議修法。

法務部指出,近來兒虐案件層出不窮,法務部同感痛心與不捨,也指示各檢察機關對於此類虐童犯罪,務必積極蒐證強力追訴,並求處最重之刑。本部身為國家法務部門,除持續研議相關法制外,並與各部門共同合作落實執法,捍衛兒少生存權益,以遏止兒少凌虐事件發生。

法務部表示,近期民眾提議以凌虐方式故意殺害兒童或虐童滅證均應處以死刑;虐童應判處有期徒刑30年及不得假釋等建議。

部分雖與現行法律規定未合,但法務部對建議修法內容均極為重視,尊重提議的修法方向,並將廣納各界意見,列為修法之參考。

因此,於修法前,對此類犯罪,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定從嚴追訴,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受刑人,必依其對社會治安的危害可能性、悛悔程度及其教化狀況,從嚴審核,認有不適於復歸社會者,不許假釋。(編輯:林恕暉)1140517



標題:萬人附議虐殺童判死刑 法務部:妥適研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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