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2日電)憲法法庭今天就憲訴法釋憲案舉辦說明會,關係機關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廖元豪說,若憲法法庭改變先例,可能造成過去1000多個法案無效,呼籲司法不應介入國會自律。

總統府今年初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案件尚未受理,憲法法庭今天下午2時舉行說明會,邀請聲請人、關係機關及專家陳述意見。

聲請人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等人代表,關係機關立法院由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代表出庭。

吳宗憲於陳述意見時指出,現在大法官人數不足,召開說明會的正當性何在,這是第1個問題;憲法法庭以說明會名義規避評議人數限制,且本次8名大法官出席說明會,後續能否作成憲法判決,這是第2個問題。

吳宗憲說,司法的手不要深入政治場域,除非本案有重大瑕疵,即非屬憲法審查標的,希望政治人物不要陷大法官於不義,把大法官拉入權力分立的鬥爭。

黃國昌表示,立法院長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後,會詢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若有黨團提異議,才會另舉行表決;若憲法法庭認為憲訴法三讀程序有瑕疵,動搖的不只憲訴法,包括數千個法案都會產生問題。

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副教授廖元豪說,立法院三讀程序的認定,也包括當初制定憲訴法在內的1000多個法案,是典型的國會自主,若憲法法庭改變先例,可能造成過去1000多個法案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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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舉例,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曾提到司法不做民主程序的糾察;109年度憲一字第5號不受理決議即監察院就立法院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聲請釋憲,此案經大法官認屬國會內部事項,釋憲機關應予以尊重,呼籲司法不介入國會自律。

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律師黃昱中認為,憲訴法已有效完成三讀的議決程序,且在場委員無文字修正,即已審查完竣並應付表決,三讀程序不具重大明顯瑕疵,本件聲請應不受理。(編輯:李錫璋)1140512

吳宗憲


標題:憲訴法釋憲說明會 廖元豪籲司法不應介入國會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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