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3日電)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兒盟今天對未即時阻止剴剴案悲劇發生表示歉意,並強調內部3大精進作為、徹底檢討。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劉彩萱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涉與胞妹劉若琳於同年9月至12月對剴剴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與傷害等;剴剴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

兒盟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但身為服務提供者,遭保母欺瞞,未能提前阻止悲劇發生,「我們感到萬分愧疚」,很抱歉讓剴剴受苦,對外婆的痛苦也感同身受,「再次表達我們誠摯的歉意」。

兒盟表示,理解社會大眾無法諒解兒盟的督導管理制度為何無法解救剴剴於水火,對於在庭審過程中所揭露的事證與資訊,有不同的解讀,之後也將在官網及社群中提出說明回應,期待和社會有更理性的對話,「我們知道自己有做得不足的地方,若將來司法程序認定須負法律責任,我們絕不迴避,勇於承擔」。

針對此案,兒盟指出,經由嚴謹的內控內稽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的檢討,內部調整了組織人事與工作流程,確實改進服務、督導系統、強化對幼兒的保護,3大精進作為包含中、高風險個案由雙人訪視、重複檢視;強化疑慮個案即時複判程序;全員強制兒保複訓及定期回訓

兒盟表示,「我們知道,再多努力也無法彌補剴剴所經歷的痛苦與家屬的悲痛。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做得更好,不讓同樣的憾事再次發生。」因此檢討不僅止於內部,更希望社會能一同正視制度層面的調整。

兒盟也提出3項針對托育與兒保制度的改善建議,包含成立中央兒少事務專責機關,統籌規劃兒少政策;儘速通過托育專法,建立不利處境、特殊需求幼兒優先收托及補(協)助機制;兒權法增修「保護處遇與替代性照顧」專章,精進兒保及兒少安置制度。

兒盟強調,「在兒盟近500位同仁中,半數以上是孩子的父母,7成是社工或相關專業的兒少工作者」。30多年來兒盟始終以守護孩子為職志,即便去年面對外界的質疑、指責,每個據點、每個服務的社工人員仍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服務9608個孩子。

兒盟表示,面對過去絕不迴避,面向未來也將以更開放的態度傾聽所有批評與建議,因為改革精進不能只靠自己,後續將持續在各平台定期公布服務與制度優化的進度,並設立專屬管道蒐集兒保制度改革的意見,主動聆聽社會聲音,誠懇溝通,也誠摯邀請大家共同監督兒盟的精進。

另外,針對北檢另查出劉姓姊妹另涉以布條綑綁等方式凌虐2名幼童,其中1名也是經由兒福聯盟媒介照顧,兒盟對此暫無回應。(編輯:張雅淨)1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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